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魔鬼藏契約裡 擴充房貸擔保 6銀行挨消基會告

魔鬼藏契約裡 擴充房貸擔保 6銀行挨消基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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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2011-01-12)
唐鎮宇、王己由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唐鎮宇、王己由台北報導】


民眾買賣房屋要注意「魔鬼藏在授信契約裡」。消基會發現,部分銀行在房貸契約中逕自擴充消費者的擔保範圍,導致消費者就算還清房貸,也無法取得清償證明,無法出售房屋。消基會昨向六家銀行提出國內首件「不作為訴訟」,訴請法院禁止銀行約定對消費者不利且不公平的條款。


消基會提出不作為訴訟,挨告的六家銀行分別為大台北、京城、渣打、台灣中小企銀、華泰商銀和國泰世華銀。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銀行與消費者簽訂的房貸授信契約,約定消費者的擔保範圍,除民法八百六十一條約定的本金、利息、遲延利息和違約金外,還有部分銀行擅自擴大成「概括所有債務型」,上綱到要還票據、墊款、信用卡債務,對消費者明顯不公平、不合理。業者若要擴充,需與借款人協商取得同意。


蘇錦霞舉例,曾有消費者向銀行申請一千八百萬的房貸,途中想清償後轉向利息較低的銀行貸款,沒想到銀行在房貸契約中把擔保人在該銀行的信用卡債務也列入擔保範圍,最後協調未果,只能繼續在該銀行繳貸款。


消基會十年來至少接獲六十五件類似申訴,但多次和銀行溝通,業者仍堅稱「合約沒錯」,態度很硬。


消基會提出本件訴訟同時,也呼籲所有消費者,雞蛋不要放在同一個籃子堙A亦即房屋貸款在甲銀行,信用卡就向乙銀行申請、存款就在丙銀行,如此可避開銀行業者在設定擔保範圍時,將消費者任何債務一網打盡,避免出現前述情形。


消基會董事謝天仁說,「魔鬼藏在授信契約裡」,銀行把消費者所有債務,通通納入抵押權擔保範圍,傷害消費者權益。消基會希望藉由司法判決的強制力,自源頭處斷絕業者透過定型化契約損害消費者權益,並要求銀行業盡速修改定型化契約。


蘇錦霞說,依《消保法》十一條、十二條規定,消費者可主張銀行這類約定無效,但每件調解個案無法成為通則,若業者不妥協,消費者還是得打官司。消基會籌畫半年之久,決定提出《消保法》實施以來第一件「不作為訴訟」,要一口氣終結銀行欺侮消費者的行為。


  終結惡性契約 ▲消基會質疑六家銀行擴充房貸授信契約擔保範圍違反消費者權益,董事長蘇錦霞(左)等人至台北地院對銀行提起不作為訴訟,要求銀行業儘速修改定型化契約。(陳君瑋攝)
蘇錦霞表示,目前只針對國泰世華等六家銀行提訴,未來若發現其他銀行有類似情況,將併案提起訴訟,呼籲民眾踴躍向消基會檢舉,可洽(○二)二七○○一二三四。